2016四川巴中市南江县考核招聘事业人员公告(医疗岗)
三、考核
1、时间地点
以准考证为准。
2、考核方式
各职位以面试答辩方式进行合格性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学科专业知识、技能是否扎实,表达是否准确、完整、清晰,语言是否有亲和力等。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水平技能、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总分100分,评委组只要有一票低于60分的即为考核不合格。
四、体检
(一)体检对象确定
按考核合格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三)体检标准
进入体检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四)复检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五、政审考察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考生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取消报考资格以及考核通过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政审考察合格后确定的拟聘人员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后,由县人社、编制部门办理聘用、编制、工资等手续。其中拉通排名的职位先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岗后再签订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所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特别提示
(一)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县人社局在南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目上公告。因报考者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后续环节的,责任自负。
(二)报考者应确保联系方式的准确和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妥善保管现场核发的准考证,报到、体检将以此证为凭据。
九、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一)报名点咨询电话
民康医院赵先生:13908294575
县卫计局人教股:0827-8221136
(二)监督电话
县纪委(监察局):0827-8225189
县人社局事管股:0827-8227499
十、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南江县人社局。
原标题:巴中市南江县2016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2016年3月2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