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天津市文广局事业单位“平津战役纪念馆”社会化用工招聘公告【4人】
根据工作需要,天津市文广局属事业单位平津战役纪念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工,社会化用工人员不具有事业编身份。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确定用工的人员与平津战役纪念馆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按规定程序订立派遣合同,并派遣到平津战役纪念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方式
1、采用现场报名形式
(1)现场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2016年4月12日- 4月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00)。
(2)报名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平津道8号平津战役纪念馆办公楼111会议室。
(3)报名所需资料:现场报名人员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标准照片2张。
(4)报名审核内容:报名人员的户口所在地、年龄、学历、所学专业、身高、体重等内容。
(5)现场报名人员需按照公告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表。如考生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或者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要求,一经发现,取消笔试资格,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6)2016年4月20日,用人单位将以电话通知的方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请应聘人员工作时间内电话畅通。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博物馆条例》、《平津战役史》等内容。笔试成绩为100分,及格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笔试时间:2016年4月23日上午9:00至11:00
笔试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平津道8号平津战役纪念馆111会议室
笔试人员应按照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不得将手机、资料等带入考场。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2、笔试成绩公布。2016年4月28日,用人单位将以电话形式通知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请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工作时间内电话畅通。
(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要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或与报名条件不符的,取消该报考人员的参加面试的资格。
复审时间:2016年5月4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复审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平津道8号平津战役纪念馆111会议室
(四)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6年5月10日上午9:30至11:30。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和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普通话水平和才艺等方面。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综合成绩评定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比例合成综合成绩。2016年5月17日公布最终成绩,用人单位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最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请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工作时间内电话畅通。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对通过笔试、面试的报考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05〕1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待定。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行考察。
考察时间待体检后另行通知。
如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放弃和不符合有关规定,单位可根据需要,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平津战役纪念馆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录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派遣相关手续。劳动人事关系由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管理,工资参照本市有关工资标准执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四、报名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26535417
原标题:天津市文广局事业单位“平津战役纪念馆”社会化用工招聘公告
2016年2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