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舒城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医疗岗)
⒉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和编制内管理人员)及服务期未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应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式样见附件3。报考要求具有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岗位的,应提供加盖有所在单位印章的工作经历证明,证明式样见附件4。对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工作的可以累计,但要同时提供由多个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
⒊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或符合享受笔试加分政策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⑴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⑵“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⑷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服务期限须为2年以上)原件及其复印件。
㈣报名有关要求
⒈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⒉报考乡镇幼儿园、财政所、卫生院岗位的,不需填报到具体用人单位。上岗前,由聘用对象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自选工作单位。
⒊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缴纳笔试费用(90元/人)。在报名期间未缴纳笔试费用的视作自动放弃报名。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报考,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金证明和低(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并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⒋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招聘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㈤开考比例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一般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岗位被取消后3日内到舒城县人社局515室改报其他岗位或领取已缴纳的笔试费用。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少数特殊岗位(紧缺专业岗位),经“舒城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管理工作领导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至2:1比例开考。
六、考试
㈠笔试
⒈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均为12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和写作。《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主要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考试命题参考普通高等相应层次、相应专业现行通用教材。
⒉笔试时间、地点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应于4月28日、29日正常工作时间凭本人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舒城县人社局一楼大厅(原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并在规定的时间持准考证和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的考场参加笔试。
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将予每科笔试成绩增加2分。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120分(不含加分)。《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成绩之和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⒋笔试成绩合成
《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与《专业知识》成绩按4:6比例合成笔试合成成绩。
㈡专业测试
⒈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面试两种方式,各岗位具体测试方式详见《2016年舒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