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2016上半年四川公务员考试公告(2113人)
2016上半年四川省【省直各机关】公务员考试招录汇总 |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 | 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 | 民革四川省委 | 民建四川省委 |
质量技术监督局 | 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 | 体育局 | 农业厅 |
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 九三学社四川省委 |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统计局 | 工商局 |
共青团四川省委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 旅游局 | 交通运输厅 |
水利厅 | 民进四川省委 | 民盟四川省委 | 审计厅 | 林业厅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四川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6年四川省直机关和地税、国税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招考对象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是指截至2016年3月17日(报名第一日),累计在基层工作的时间已满两周年。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的经历,在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其中退役士兵服役时间均为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招考对象中“在川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是指截至2016年3月17日(报名第一日),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社工人才百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年龄在18—35周岁(1980年3月17日至1998年3月17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75年3月17日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 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7.具有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已通过各类定向考试被录用为公务员的,不得再报考面向“在川参加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招考的职位。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省委宣传部4名、省委统战部2名、民革省委4名、民盟省委4名、民建省委2名、民进省委1名、九三学社省委2名、团省委2名、省政府金融办3名、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办1名、省发改委6名、省经信委2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15名、省住建厅2名、省交通运输厅184名、省水利厅7名、省农业厅3名、省林业厅5名、省卫计委1名、省审计厅5名、省工商局4名、省质监局6名、省体育局4名、省统计局2名、省旅游局2名、省国防科工办3名、省供销社2名,全省地税系统1435名、全省国税系统400名。
招考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四川省省直机关和地税、国税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6年3月17日至3月25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3月18日至24日每日上午10:00在报名网站公布各职位报名人数、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及缴费人数统计情况。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表”、“招考简章”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16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3月17日至3月26日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16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招考简章》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单位咨询。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