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广安市教育局遴选3人公告
4.考察(20分):面试结束后,所有参加面试人员全部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相关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通过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年度考核、廉洁情况以及群众公认程度等方式综合确定考察成绩。若考察对象在现单位工作时间不满2年的,考察延伸进行。凡有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广安市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广安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的通知》(广安人社发〔2013〕154号)第七条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
根据测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本人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出现的缺额,按测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并进行体检。
(五)公示和试用
广安市教育体育局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试用人员名单,并在广安市教育体育局门户网站http://www.gaedu.gov.cn/和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http://www.gahrss.gov.cn/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反映情况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需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不予受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空缺名额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对公示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用的,到广安市教育体育局顶岗试用3个月。
(六)调动
综合测试、体检、公示和顶岗试用情况,经广安市教育体育局党组确定拟调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为加强公开遴选工作的监督,由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组(监察室)对公开遴选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在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中,报考人员如有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在考试或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参加公开遴选资格。其他相关人员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咨询电话:0826-2333397(市教体局人教科)
监督电话:0826-2333602(市纪委监察局驻市教体局纪检组)
原标题: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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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教育体育局
2016年3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