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内蒙古赤峰市政府机关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放宽资格条件及延长报名时间公告
根据遴选网上报名情况,应遴选单位的要求,为在更大范围内选拔工作人员,决定放宽部分职位遴选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1、赤峰市公安局(机关)
“网安支队科员”职位:取消“从事公安工作3年以上”。
2、赤峰市财政局(机关)
“科员1”职位:专业“金融及相关专业”调整为“金融学、经济学、财政学及相关专业”。
“科员2”职位:专业“不限”调整为“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取消其他条件“造价工程师”。
3、赤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机关)
“办公室科员”职位:增加“财政学类、汉语言文学”专业。
4、赤峰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机关)
“文秘”职位:取消其他条件“蒙汉兼通”
5、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机关)
“基金监督审计科科员”职位:增加“财务管理”专业。
6、赤峰市就业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办公室科员”职位:专业调整为“不限”。
7、赤峰市社保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养老保险在职业务科科员”职位:专业调整为“不限”。
“信息科科员”职位:专业调整为“不限”。
8、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业务科科员”职位: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调整为“计算机类”。
其他资格条件不变。
报名时间顺延3天至3月13日17时。资格审查时间延长至3月14日17:00,交费时间延长至3月15日17:00。
特别提醒: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按照要求传真《遴选审批表》,以及不按要求规范填写的报考人员,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原标题:关于赤峰市政府机关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部分遴选职位放宽资格条件及延长报名时间的公告
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3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