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选调公务员2人公告
(四)体检。
在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选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果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出现体检不合格者时,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为1:1。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廉政勤政等(被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的人员需在组织考察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否则取消考察资格)。
(六)公示。
考察合格,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
经考察不符合选调要求的,不予选调。
选调结果在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严重影响选调的问题,取消选调资格。最终选调人数可少于拟定选调人数。
(七)办理转任和任职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选调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公务员转任和任职手续。
四、相关事宜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20-36898754)负责解释。
原标题: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2016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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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教育局
2016年3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