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江陵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医疗岗)
(二)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在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考核工作人员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报县招聘办审核确认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然后依据报考该岗位人员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如果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为准;若面试成绩依然相同,则组织成绩相同的考生再次面试,按再次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人选。综合成绩相同者中若有大学生村官考生,则确定大学生村官考生替补。
递补人员只在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产生,如没有人员递补,则取消该岗位的人员招聘或减少该岗位招聘数额,并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告。
八、聘用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定后,县招聘办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和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报县招聘办审定后,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告。
(二)岗前培训
岗前培训由县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组织实施,主要内容为基本政治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和公职人员职业道德规范、服务理念素养等基础知识。
(三)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没有问题的,由用人单位填写《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未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和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告。
对通过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遵从相关法律和国家规范。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和县广播电视台全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站、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告,由江陵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务咨询电话:0716—8278477
招聘咨询电话: 0716—4738302
举报投诉电话: 0716—4732139
原标题: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江陵县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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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度江陵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编码.xls
2、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xls
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3月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