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贵阳市法院、检察院、公安招录人民警察公告(37人)
4、截止2016年3月7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6届毕业生。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9、录用后的职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需回避情形的职位)。
10、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公务员期限内的。
11、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定向招录培养人员未满定向协议最低服务年限的。
12、不符合招录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的。
四、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加分
(一)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www. gzpta.gov.cn或219.151.4.99)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3月7日9:00至3月11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录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贵阳市2016年公开招录公务员报名信息暨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在线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考人员报名时统一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第二代,下同)。报考人员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并保持畅通。
报名期间,每日16:00后,将在“贵阳人事考试网”上公布职位招录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和报考比例较高的职位,供报考人员参考。特别提醒:报名过程中若职位缴费人数与招录计划数比例超过30:1,系统会自动提示。报名结束后,于2016年3月底公布全市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3月7日9:00至3月14日18:00。
1、资格初审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录单位负责。乡镇机关公务员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区(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各招录单位对已经提交的报名申请必须在48小时内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录单位对照《招录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进行资格初审。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6年3月11日16:0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
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录单位(或主管部门)和报考人员提出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考务部门进行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姓名、身份证号有误的,在报名期间(2016年3月11日16:00前)可自行按照正确姓名、身份证号重新报名,报名结束后,须本人到招录单位申请,经招录单位及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到考务部门修改;其他信息有误的,须本人到招录单位申请,经招录单位及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到考务部门修改。
3、2016年3月11日16:0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6年3月13日18: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录机关在2016年3月14日18:0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
4、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3月7日9:00至3月15日18:0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应打印两份《报名信息表》供加分审查等环节使用。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不含贵阳市艰苦边远乡镇机关和派出机构职位),该职位招录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录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录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商改报单位同意后,由考务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改报职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22日18:00。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贵阳人事考试网”和“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进行公布。
农村贫困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2016届贫困毕业生可减免报名费,在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除提供通过资格审核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外,农村贫困人员需提供《贫困户登记卡》或家庭所在地乡(镇)党政机关出具的贫困证明,城市低保人员需提供家庭所在地县级民政部出具的最低生活证明,2016届贫困毕业生需提供《贵阳市2016年市、县、乡三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和人民警察2016届特困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附件3)(考生可自行在本简章附件下载打印)。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时间: 2016年3月15日(9∶00至 17∶00)
办理减免报名费手续地点:贵阳市考试指导中心(贵阳市南明区解放路117号)
5、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考人员于2016年4月18日9:00至4月21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在线打印笔试准考证(在线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具有条形码标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