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张家港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医疗岗)【招74名】
五、笔试
1.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内容为综合知识(含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2.笔试时间:2015年3月27日。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登陆张家港市人事考试培训网(www.zjgks.gov.cn)查询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并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前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报考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1.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可以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2.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及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它证明材料。
3.夫妻两地分居的,还应出示结婚证书、在张家港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还应出示父母双方在张家港的户籍证明;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示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留学归国人员还应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上述证明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录单位留存。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七、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从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分高者,再相同则加试)。
面试结束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成绩、排名及进入情况。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携带2寸照片一张、当场填写体检表。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八、体检和考核(政审)
1.体检按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政审)。因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面试合格分以上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九、公示和录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人员,在张家港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天。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公示结束,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发《录用通知书》。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到所在院校(单位)办理人事关系的派遣(转移)手续。
报名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十、纪律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必须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录工作接受市纪检部门、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特设置监督举报电话:0512-55390609。
十一、本简章由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512-58173512、58684649。
原标题:2016年张家港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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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张家港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2月2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