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北沧州市直事业单位选调公告【招6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冀办发〔2014〕40号)的有关规定,经上级批准,决定面向全市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选调6名工作人员。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智选调。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公开选调范围为:沧州市范围内全额拨款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选调数量、岗位
此次共为2个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6名工作人员。其中为市住建局下属事业单位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公开选调5名工作人员;为市卫计委下属事业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具体选调岗位及条件详见《2016年沧州市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爱岗敬业、清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等次及以上;
4、身体健康。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时间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2月29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6年2月29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新录、聘用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和时间
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
报名时间:2016年2月29日至3月1日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东门一楼大厅(沧州市御河路50号)。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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