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花溪区车辆综合中心临聘(编外)驾驶员公告【招10人】
(三)体检
由花溪区机关事务局负责组织在指定的综合性医院、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体检的人数按照计划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若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四)考核
体检通过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还需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考生资格条件,并确认报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五)公示
经资格审查、测试合格及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花溪区机关事务局在花溪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三个工作日。
(六)办理用人手续
经笔试、技能测试、体检及公示合格且与原用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由区机关事务局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个月。
(七)聘用管理
工作期间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
1、连续无故旷工5日或半年累计旷工10日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3、年度考核不及格的;
4、合同到期的;
5、在工作期间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
注:车辆综合中心临聘(编外)驾驶员《招聘简章》最终解释权属花溪区机关事务局,未尽事宜;由区车改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83155063
监督电话:83155061
原标题:花溪区车辆综合中心临聘(编外)驾驶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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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