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福建厦门同安区所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人员招聘公告(医疗岗)【招160人】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下放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厦府〔2015〕16号)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下放各区承办实施的精神,厦门市同安区决定组织实施区所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招聘考试。现将招聘考试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厦门市同安区所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16年2月)》(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7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名
(一)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进行缴费和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需降低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区人社局研究同意并事前报备市人社局后另行公告。
5.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厦门市同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rlj.xmta.gov.cn/)考录信息栏,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2月18日至2月24日(双休日不休息),具体时间、地点、联系人等详见附件2。
(三)报名材料
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附件3)一式2份、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其中两张贴在报名表上),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材料提供范本参考附件1,咨询电话见附件2):
1.身份证;
2.岗位要求的学历(位)证书、资格证书、工作经验等材料;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