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海南海口市美兰区招聘事业编安监人员公告(一)【31名】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在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后,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竞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该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或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并以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递减或取消这一职位后,原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在美兰区政府网站公布,并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形式。
(2)笔试内容:考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公共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史及公文写作等内容。
(3)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考试。
(5)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美兰区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及合格人员名单在美兰区政府网站公布。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按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面试范围。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将在面试前2天向考生手机发送信息通知及在美兰区区政府网站发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测试综合素质(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并从到低分排序。若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在美兰区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五)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
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任职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按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或另行组织招聘。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美兰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招聘单位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招聘领导小组。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拟聘人员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其中报考美兰区各镇(街)安监站所的人员,按照招聘职位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由拟聘人员自行选择工作单位,工作单位一经选择不得无故变更。拟聘人员自通知上岗后一周内无故不报到上班者,视为自动放弃受聘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区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以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的各项纪律规定。
招聘工作受区纪委(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
本实施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海口市美兰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安监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