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贵州水城县事业单位招聘160人公告(第一批)【招160人】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下,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各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必须在提交《报名表》后1日内审核完毕。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16年2月20日17:30前)可重新提交报名申请。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须下载并打印留存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现场资格复审和考察政审等环节使用。因资格初审不严导致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缴费环节的,在报名期间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报名结束后仍未改报的,该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并追究初审有关人员责任。各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16年2月18日9:00至2月21日17:30。
2、2016年2月20日17:30前,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或本人条件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6年2月 21日12:00前进行修改(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聘单位在2016年2月21日17:30前完成审核。审核仍未通过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视为报名失败。考生应准确留下联系电话,保持通畅并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6年 2月18日9:00至2月22日17:30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负责报名工作的部门给予改报符合条件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5日17:30。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职位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上进行公示。
4、网上(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时间:2016年3月15日9:00至3月17日17:30。
五、笔试及专业测试
笔试及专业测试工作在水城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一)笔试
1.笔试:闭卷考试。
2.笔试时间及笔试地点
笔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上午9:00-11:30
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笔试成绩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专业测试
根据岗位工作需求,部分职位的应试人员需做专业测试、口语测试(专业测试、口语测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不再进行面试),详见附件《职位一览表》。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始终,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简章要求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对象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2:1比例以内(含2:1)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2:1(含2:1)比例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报考水城县公安局06职位、11职位和水城县广播电视台03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对象依据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为5:1比例以内(含5:1)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5:1(含5:1)比例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有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专业测试。
报考水城县公安局12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对象依据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为5:1比例以内(含5:1)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5:1(含5:1)比例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有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口语测试。
报考水城县网络信息中心01职位和水城县电视台04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对象依据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为2:1比例以内(含2:1)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2:1(含2:1)比例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有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以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专业测试。
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持毕业出具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书、户口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报考职位要求的有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不含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持“基层项目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基层项目服务身份证明,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报考面向水城县公安局在岗辅警人员招聘职位的考生,还须持水城县公安局出具的在岗辅警人员证明原件。
水城县籍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持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
非六盘水户籍属六盘水生源的需持所就读高中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就读出具的高中毕业证明原件)。
各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以及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由资格复审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
考生应关注资格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而未参加复审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复审结束后,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规定需递补资格复审的职位,在递补复审期内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结束后,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进入面试(专业测试、口语测试)人员名单和招聘计划取消及减少情况在水城县人民政府网、水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上公布。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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