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招聘统计辅助人员公告【招8人】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和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同安区统计局网站(网址:http://tjj.xmta.gov.cn/)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拟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区统计局统一分配、管理,办理其他相关手续;合同到期后,根据区统计局考核情况,考核合格者,合同可续签。
(二)聘用人员的收入待遇,按包干每人每年6万元(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相关费用)。
(三)本次招聘人员的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其它事项
(一)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报到上班,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到岗,应提前向区统计局请假,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当即取消此次聘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由同安区统计局组织实施,区人社局进行业务指导,并邀请行风评议员监督。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材料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2月19日至2016年2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同安区区政府会堂5号会议室。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中路1号。
咨询电话:0592-7201259 联系人:吴福财
(三)报名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并依序装订成册:报名表(见附件二)、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其它证件、近期同一底片1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
(四)从事统计工作年限必须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附发放工资凭证或税务部门医社保缴交证明材料。
(五)年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职称等证件取得时间均截止2016年2月20日。
(六)非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的本科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笔试开考前一天必须上交至报名处,逾期取消参加考试资格。
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
原标题: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公开招聘统计辅助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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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同安区统计局
2016年1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