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天津市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面试须知(第二次)
1、 参加第二批面试的范围为面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含第一批体检不合格考生)。
2、 取消户籍所在区域限制,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和各区县及功能区第二批拟录名额情况自愿选择意向区县及功能区。
3、 每名考生只可填报一个区县及功能区。
4、 若本区县及功能区未出现跨区报考的考生,原则上不再组织第二次面试,区县及功能区可根据招录名额,按照首批考生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5、 若本区县及功能区出现跨区报考的考生,中天人力和市总工会将按照首批面试的模式举行第二次面试,笔试成绩和第二次面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6、 各区县及功能区第二批拟录名额:(总计26名)
和平区:1名;河西区:2名;河北区:1名;红桥区:2名;南开区:1名;西青区:3名;北辰区:2名;宝坻区:1名;蓟县:3名;滨海塘沽:7名;滨海大港:2名;滨海高新:1名。
7、 第二批面试不收取费用。
8、 第二批面试报名时间 2016年1月26日9:00至1月28日 17:00
9、 第二批面试时间 2016年1月30日上午
10、 第二批面试地点 详见1月29日报名网站及手机短信
11、 第二批体检时间 2016年2月2日7:30-11:00
原标题:天津市总工会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第二次面试须知
2016年1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