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吉林珲春市纪委监察局选调公告
为切实落实“三转”要求,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突出主业主责,进一步加强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珲春市纪委监察局面向社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2016年珲春市纪委监察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纪委监察局在空缺岗位内选调若干名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男性,中共党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身体健康。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综合能力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
6、珲春市行政编制在册人员,且已完务员登记。
(二)岗位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坚持原则,勤奋敬业,作风正派。
2、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工作能力较强,有培养发展潜力。
3、对具有在党政办、公检法、财政、审计机关工作经历的或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者予以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或受党政纪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2、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未满服务期限的。
3、按照法律规定不得选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选调程序和方式
(一)组织推荐。各单位召开党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推荐人选,并填报《珲春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个人推荐。鼓励符合资格条件的个人自荐。个人自荐需填报《珲春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6年1月25日至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报名地点设在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四楼人才流动开发科。
(三)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委托代理人)报名时,应携带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岗位相关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要的其他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和填写准确完整的《珲春市纪委监察局2016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登记表须在珲春纪检监察网、官方微博微信、珲春人社局网站(http://sbj.hunchun.gov.cn/)下载,须用电子版填报并用A4纸打印。
(四)资格审查。人社局根据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五)准考证发放。考生准考证由人社局发放,具体发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开考比例。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七)有关要求
1、考生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