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天津市地震局招聘公告【招7人】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经中国地震局批准,天津市地震局201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1:《天津市地震局2016年招聘应届毕业生职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聘人员应当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并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聘用岗位所要求的硕士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和其他要求。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19日,邮件报名截止日期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报名方式
通过网上报名或配送。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