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西乐业县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选拔调动19人公告
五、选拔调动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月22日至2016年1月29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咨询电话:0776-792878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
3、资格审查:报名时,由报名资格审查组按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对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招聘范围及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如实填写报名表一份,经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驾驶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符合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近期二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张进行现场报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县外财政供养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报名时需另提供当地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录聘用审批表和在编在职证明。报考者要对报考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拨调动资格,三年之内不得参加选拔调动,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笔试
每个岗位报名人数达1人以上即可开考。笔试委托市统一组织命题、改卷。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理论、政策法规、公文写作、行政能力、工作业务等知识,卷面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岗位技能测试
是否进行岗位技能测试由选拨调动单位自主决定。报考设置有技能测试的岗位,笔试成绩须达60分以上方可进入岗位技能测试程序。岗位技能测试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岗位技能测试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选拔调动单位共同进行评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达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程序。无技能测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设置技能测试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的计算公式,从至低分排序,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2的,按选拔调动岗位职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由县委组织部与县人社局在县城范围内公示。
2、面试内容:通过现场问答、观察,测试参加选拔调动人员与其所报考岗位的匹配性。
3.面试的组织与实施
县委组织部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选拔调动岗位1:1比例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本考场平均分且不低于60分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面试成绩在面试全部结束时当场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选拔调动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名单。总成绩为100分,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无技能测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有技能测试的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岗位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考察主要内容有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工作组同时对选拔调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出现不合格者,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的其他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排序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