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编外临时聘用公告【招1人】
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临时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编外临时人员1名。主要从事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工作,工作地点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丹棱管理部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敬业和奉献精神。
(二)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三)学历及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类相关专业,有相关从业经验者;
(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系统软件;
(五)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4.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1月7日、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报名地点: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电话:028-38165393。
提供资料:《报名信息表》(附件,请自行下载)一式二份;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工作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近期两寸免冠正面照片2张。
资格审查:由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试考核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组织实施考试考核。考试考核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三)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由体检人员承担。因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可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四)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选在眉山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关于调整市级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眉人社发〔2014〕80号)执行,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五险一金等福利待遇。
六、纪检监督
招聘全程由眉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纪委组负责监督。
监督电话:028-38169839
本公告由眉山市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编外临时聘用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广东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第一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第三批)
- 2024广东省事业单位集中招聘高校毕业生(梅江区岗位)拟聘用人员公示(第四批)
- 2024河北沧州市泊头市事业单位招聘笔试成绩及资格审查公告
- 2024年河北沧州任丘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 2024年甘肃酒泉金塔县第二批急需紧缺人才拟引进对象进行公示公告
- 2024河南省周口市事业单位招聘联考拟聘用人员(第一批)公示
- 2024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聘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简章
- 2024贵州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公示(第二批)
- 2024商洛镇安县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面试成绩及体检对象公告
- 2024广东韶关市乳源瑶族自治县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5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