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肇庆鼎湖区政府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招聘14人公告
为切实解决我区基层现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宣传、培训人员力量不足问题,填补各镇、街道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空白,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乡镇(街道)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队伍实施方案和全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鼎湖区政府拟招收政府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以下简称专职安全员)到各镇、街道开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数:14名,其中:坑口、桂城、广利各2名;永安、莲花各3名;沙浦、凤凰各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对具有3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实际工作经验者,学历条件可放宽至高中和职业高级中学学历)。
招聘对象中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指2016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纪违法记录。
(3)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化学、电器、机械、建筑、矿业、安全工程、职业卫生等相关专业知识;对具有3年以上安全生产管理实际工作经验者,学历条件可放宽至高中和职业高级中学学历。
(4)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同等条件下聘用:具有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安全评价师资格;在企业从事安全管理工作5年以上的本区户籍人口或在本区居住5年以上的外来常住人口。
(三)工作地点、工作职责
1、工作地点
各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根据工作需要可抽到区安监局工作)。
2、工作时间
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
3、工作职责:
专职安全员主要承担所在辖区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职责为:
(1)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行政执法人员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
(2)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现场安全管理;采集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基础数据,承担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生产台账的工作。
(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应立即告知生产经营单位予以纠正或整改,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所在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和上级安全监管部门。
(4)协助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工作;不得泄露被检查单位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二、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试用期工资2200元/月,试用期6个月。正式聘用后工资2500元/人/月(社保个人应缴交部分从工资中扣除)。工资经费纳入区财政拨款负担,其他福利待遇发放由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自筹解决,包括交纳社保、每年的七大节日分别发放节日补贴500元等。食宿自理。
三、报考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从2016年1月4日起至1月8日的上班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各镇(街道)安监所办公室。
镇(街道) | 联系人 | 电话 |
坑口街道办 | 谢伟清 | 2621888 |
桂城街道办 | 陈亚逸 | 2691777 |
广利街道办 | 林二才 | 2681313 |
永安镇 | 植建辉 | 2661208 |
沙浦镇 | 翁岳灵 | 2633623 |
莲花镇 | 苏志祥 | 2611611 |
凤凰镇 | 伍俊方 | 2601868 |
(三)报名方式:凡符合条件且有意者请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直接到各镇(街道)安监所办公室登记报名。报名时需提供如下资料的原件(原件供报名时审验)和复印件:
1、鼎湖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安全员报名登记表(具体见附件);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3、学历证书,职称证书;
4、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彩照4张;
5、近期体检表(此项资料由区安监局通知才上交)。
以上提供的打印或复印件资料均为A4纸规格。应聘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考核聘用
聘用考核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主要为以下几个步骤:
(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笔试主要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务员考试知识、计算机相关知识为主;面试主要是观察了解应试者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思维反应能力。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定。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 +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二)聘用、岗前培训及签订劳动合同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择优聘用。凡拟聘用的政府专职安全员参加由区安监局组织的岗前培训(含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业务知识培训、业务档案制作等),时间为1个星期左右。凡拟聘用的政府专职安全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由各镇(街道)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和岗前培训时间),聘用期为5年。合同期满视工作表现单位决定进行续聘或解聘。合同期满后双方同意的,续签聘用合同,每次续签合同期限为5年。解聘、续聘、人员管理等由各镇(街道)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有关通知将会以电话或手机群发信息的方式进行通知,请报名者留意电话或手机信息)。
六、联系方式
地址:鼎湖区安监局
联系人:曾翠萍、杜雁容 电话、传真:0758-2695066
招聘中不明之处,敬请来电或直接来局咨询。
特此公告
原标题:鼎湖区政府专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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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鼎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12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