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凉山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考调行政复议人员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州政府法制办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机关干部的办法(试行)》(凉组通〔2011〕8号)有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拟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州政府法制办行政复议工作人员2名,现将考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职位为州法制办行政复议应诉科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内部调整),名额2名。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全州范围内符合考调条件的各级机关公务员(不含参公人员)。
(二)考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0 日后出生);
5.参加工作满5年,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6.身体健康;
7.符合有关公务员回避规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间、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考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手续到州政府法制办公室综合科(州政府办公楼207室)报名并同步完成资格审查工作。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0日—2015年12月16日结束。
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携带:①《凉山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5年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推荐报名表》三份(请在凉山州政府门户网站www.lsz.gov.cn、凉山人事考试网站下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三份;③1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三张;④学历证明、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⑤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三份(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二)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开考比例为3:1。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削减职位计划。
1.笔试。
① 笔试科目:法制业务。卷面满分100分。
② 笔试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 12月20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③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在州政府门户网站(www.lsz.gov.cn)公示公告栏公布。
2.面试。按照考调计划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由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前2名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依次递补。
(五)考察政审。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由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六)公示。确定拟考调人员名单在州政府门户网站(www.lsz.gov.cn)公示。
(七)试用。考调人员到州政府法制办试用6个月,以考察人岗适应度。
(八)调动。经试用合格后,正式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三、考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考试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咨询电话:3865500,3865185
监督电话:3865092
原标题:凉山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开考调行政复议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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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5年12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