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肥西县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6人】
(2)近期同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4张。
上述原件审核后退回。
2、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的比例达到3:1的方可开考。未达到以上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人数。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2015年12月28日上午8:00~11:30,地点:肥西县人社局四楼420室,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没有改报其他岗位的,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3、考生于2016年1月8日到报名点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4、“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教育厅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于2016年1月11日上午8:00~11:30,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肥西县人社局四楼420室申报加分事宜。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上述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证件材料原件的,不予加分。
(四)笔试
1、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总分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⑴报考县城市管理局的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申论》两门,《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城市管理方面法律法规等,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60%;⑵报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门,《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60%。
《申论》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专业知识》:主要包括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占笔试成绩的40%。
2、笔试合成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科目详见《肥西县2015年城市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3、笔试时间:2016年1月9日上午 8:30-10:00 《综合知识》;上午10:30-11:30《申论》或《专业知识》。
4、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经查分和加分环节后,依据最终笔试(合成)成绩,从到低分按1:2的比例(详见岗位表)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若最后一名有两名以上考生笔试合成成绩相同的,按《综合知识》成绩高低确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员一并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公布笔试成绩。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应变、分析判断、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报考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为一套面试题本,其中报考县城市管理局的面试内容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知识相关,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在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上公布,报考县城市管理局的笔试、面试成绩按6:4合成,报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笔试、面试成绩按7:3合成,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若出现合成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综合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县城市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单位组织实施。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肥西县纪委(监察局)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出现合成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综合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等额递补不超过两次。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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