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重庆彭水自治县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名】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核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若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依次按专业业绩、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仍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可登陆彭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查询。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规定, 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确定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机构的通知》(渝人社发〔2012〕149号)规定,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及考察之后环节所出现的缺额,不予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可登陆彭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彭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考核成绩、毕业时间、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经彭水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福利待遇。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信息发布
考核总成绩、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将在彭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者或不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其它
1.报考岗位相关情况请咨询彭水自治县委党校,联系电话:18908275186
2.招聘政策咨询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联系电话:023—78496838
本简章由彭水自治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彭水自治县2015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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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