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重庆巫溪县事业单位从转业士官中定向招聘1人公告【招1名】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生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出现空缺时,按进入面试且面试合格的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及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社局会同县民政局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考察、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等出现空缺时,按进入面试且面试合格的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x.cq.gov.cn/)上公示。拟聘人员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和“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x.cq.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学专业、报考岗位、毕业院校、是否取得资格证书等。
十、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
(二)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应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转正定级;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巫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巫溪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巫溪县从2013年和2014年符合政策安排工作条件的转业士官中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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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从2013年和2014年符合政策安排工作条件的转业士官中定向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