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宿州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招聘人员考试职位核减公告
五、体检考察
各招聘岗位依据本岗位综合成绩高者为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下,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考察工作按招聘计划1:1确定人选,由市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进行。
1.体检:体检按有关规定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相关修订标准实施。拟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布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均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2.考察: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作风等情况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六、公示聘用
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发现有弄虚作假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规定确定替补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聘用待遇
招聘人员占事业编制,其待遇按市直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
八、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培训。
2.“中国·平凉”门户网和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是发布本次公开招聘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网站,在整个招聘工作期间,应聘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4.本次招聘岗位要求应聘者相应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5年11月1日。
5.应聘人员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6.凡体检、考察、公示任何一项不合格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九、监督检查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由市人社局等部门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市人社局监督电话:0933-8238208;市民政局监督电话:0933-8212125;市广电局监督电话:0933-8217341;市统计局监督电话:0933-8213653;市公用事业管理局监督电话:0933-5937098;市财局监督电话:0933-8213929)。
本公告由市直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933-8211433)。
原标题:2015年平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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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平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2014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doc
2015年平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归类及考试范围.xls
平凉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1月2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