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人民政府招聘公告【招1人】
因工作需要,我镇党政办拟聘用1名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品行良好、身体健康、肯于吃苦、甘于奉献;
2、全日制国民教育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
4、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
5、专业需求: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文秘类及其相关专业。
二、工作地点:
同安区汀溪镇人民政府(厦门市同安区隘头村温泉路8-20号汀溪镇政府大院)。
三、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须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邮箱:tatxdzb@163.com
2、综合考核。符合报名条件者,将以电话方式通知参加考核。考核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学历学位证书、二代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个人学习工作情况总结。综合考核主要采取政审、面试形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签订聘用合同。拟招聘人员录用后,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正式签订聘用合同。
四、待遇:
劳动报酬参照区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人民币5万元/年(含社保、医保、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五、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2月5日17:30
2、咨询电话:0592-7157808
原标题:2015年厦门市同安区汀溪镇人民政府招聘简章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