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肥西县城市管理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一)【招20人】
(六)如有弄虚作假的,经举报查实,取消考试或录聘资格。
(七)因体检、考察等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按照考生合成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聘用管理及待遇
(一)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由肥西县城管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首聘期三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者,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二)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招聘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人均工资约2000元/月,另视岗位表现和考核情况发放绩效工资800-1000元/月,依照政策规定购买社会保险,配发城管制式服装。
六、其他
(一)建立考生成绩档案。参加完笔试、面试的所有考生均登记造册。
(二)咨询电话:0551-68859502(县城管局)
考务咨询:0551-68841917(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1-68859589(县监察局)
(三)公告未尽事宜由肥西县城管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肥西县城市管理局2015年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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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城市管理局
2015年11月2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