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黔西南州总工会考调机关人员2人公告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登记表原件或复印件等,于指定时间内到州总工会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对象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审查人数与考调计划数3:1比例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
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如因考生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审核期内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考生即取消考调资格。
(三)面试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开考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遇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达不到3:1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员参加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分分数)×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第一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不按规定时间体检的,按照该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体检(复检)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复检)所需的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州总工会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工作。
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及主要不足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和个人档案。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州总工会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生的拟调资格: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的犯罪嫌疑人;
(三)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四)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调动的其它情况。
九、调动审批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其调动的,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
十、纪律
考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本次公开考调未尽事宜,由州委组织部、州总工会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州总工会纪检监察电话:0859-3238305
州总工会办公室电话:0859-3222279
原标题:黔西南州总工会2015年考调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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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总工会
2015年11月2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