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北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投诉咨询服务中心招聘公告【招25人】
为进一步人力资源和社会投诉咨询服务能力,按照《武汉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武人社规〔2011〕2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本次人力资源和社会协管员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人数
25名。
(二)岗位职责
从事12333电话投诉咨询工作,主要包括:
1、受理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各类投诉举报、意见建议;
2、为社会公众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政策法规和业务信息咨询、查询、回复等服务;
3、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投诉咨询服务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对象
(一)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三)符合条件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纪录;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心理素质好,乐于奉献,服从安排,愿意从事电话投诉咨询服务工作;
3、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普通话标准,有较好的计算机应用和语言组织表达能力,文字录入速度每分钟50个汉字以上;
4、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曾被开除公职;
4、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报名、笔试、面试、考察、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21日9:00至27日17:00。应聘人员在此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投诉咨询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协管员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入口”登陆提交应聘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审查时间为2015年11月26日至27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有效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报名表(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直接打印)到武汉市报名点(武汉市江岸区黄孝河路5号,武汉市公务员局办公楼一楼)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符合报名要求的予以及时确认,并留存复印资料;对不符合报名要求的当面告知理由。
3、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应聘人员应于2015年12月3日9:00至5日8:3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二)笔试
笔试时间为2015年12月5 日,笔试内容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人力资源和社会政策法规知识。笔试成绩、面试地点及面试人员名单于2015年12月9日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5年12月12日,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人员于2015年12月12日8:00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超过规定时间视作自动放弃。面试地点见网上通知。
(四)考核和体检
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并当场公榜发布。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投诉咨询服务中心组织完成。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公示
拟录取人员名单于2015年12月30日在武汉人事考试网公示。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拟聘用人员经考察、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培训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工作时间实行排班制,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休息两天。经培训上岗后月工资标准不低于本市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1.5倍,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报考咨询电话:12333 投 诉 电 话:85797255
原标题:关于公开招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投诉咨询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协管员的公告
武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11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