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北宣恩县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中心遴选1人公告(第四次)
五、体检
参加体检的人员,根据报考人员能力测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本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工作由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宣恩县审计局组织,统一安排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以通知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缺额按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宣恩县审计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按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按照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考生的遴选资格:
1.有犯罪前科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2.有政治、经济或其他违法违纪问题的;
3.有较严重疾病的;
4.组织纪律涣散、经常违反劳动纪律,或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5.在受处间的;
6.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不符合报考职位资格条件的;
8.其他不符合遴选情况的。
七、办理调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遴选人员,由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审批调动手续。
联系人:华夏
联系电话:5832522
原标题:宣恩县审计局直属事业单位(宣恩县国家建设项目审计中心)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第四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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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县审计局
2015年11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