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安徽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选调8人公告
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宿州高新区)因工作需要拟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8名。现就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全额拨款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
(二)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具备选调岗位所需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条件”中“40周岁以下”为“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出现中断时间的前后工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四、选调方法和程序
实行面向社会公开考试选调的方法,按发布选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
五、招聘步骤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地点:2015年11月17日至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地点,宿州高新区科技大厦7楼711室党政办(联系电话:3927907、3927700)。报名时必须提供填写的《宿州市高新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4张。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考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2015年11月23日,报考人员到宿州市高新区党政办(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并缴纳报名考试费45元,未按时间领取准考证或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行政管理和公文写作等)。
2、笔试时间和地点:统考笔试时间为2015年11月24日下午2:30—5:00。考试科目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示:通过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www.szld.gov.cn)和宿州市高新区网(http://www.szgxq.gov.cn/)等网站公布。
4、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成绩须达到60分(含60分),方可进入下一轮测试。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如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2、设定面试统考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方可进入下一轮。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最终成绩合成
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确定。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的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得分高者)。
(五)体检和考察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两个环节递补各1次。已经公示不再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和宿州市高新区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选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拟选调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行相关手续,确立人事关系。
六、待遇
选调人员一经高新区聘用,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本《公告》由宿州高新区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57-3927820。
原标题:关于宿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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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11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