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宜春市事业单位招聘195人公告(第二批)
(二)面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百分制,主要考察应聘对象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三)计分方法
卫计部门医学类职位按笔试分值比例计算总分;其他职位笔试占50%,面试占50%。
五、体检、考核和公示
(一)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公开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结构化面试成绩须达到及格分60分以上方可作为体检的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者,卫计部门医学类职位,按笔试专业知识科目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其他职位按面试分数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合格后,由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考核。
(三)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出现自动放弃体检的,其公开招聘职位可依次替补。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自动放弃的,其公开招聘职位不予替补。
(四)在考试主管机关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对拟聘用人选在适当范围进行7个工作日公示。
六、聘用
经体检、考核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县(市)及乡镇岗位,正式办理聘用手续后,5年内不得调离。
七、其他事项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注册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复印件。
2、属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持本单位开具的盖有行政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3、用人单位要求提交的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材料。
(二)宜春人事考试网(http://0795.jxpta.com)及宜春人才人事网(www.ycrcrs.com)为本次公开招聘指定的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笔试、面试等相关公开招聘信息。
(三)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赣发改收费字[2011]2672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笔试费用(两个科目,每人共100元,网上缴纳)。
(四)咨询电话:12333(宜春市各县市),0795—12333(宜春市外),监督电话:0795-3220795。
(五)本公告由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宜春市第二批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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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宜春市第二批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笔试结构化面试职位).xls
2.2015年宜春市第二批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医疗卫生只进行笔试的职位).xls
3.2015年度江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doc
宜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11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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