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海南三亚市海棠湾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讲解员招聘公告【2人】
为进一步加强三亚市海棠湾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建设,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讲解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岗位职责
招聘讲解员2名,主要负责三亚市海棠湾检察室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的引导与讲解工作。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条件
1. 女性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3.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相貌端庄;
4.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3.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5.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此招聘职位工作的。
三、岗位待遇
工资标准:每月2800元,并按规定每月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缴纳)。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全程在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公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
(二)报名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应聘者备齐所有报名材料后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 11月9日—11月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
2.报名地点:三亚市城郊检察院政治监察部(三亚市河东路148号检察大厦2楼)。
3.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表(现场填写)、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1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4张。
(三)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及是否有不予聘用的情形。
(四)笔试
如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超过20人(不含20人),进行笔试;不足20人,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五)面试
主要测试普通话、言语表达等综合素质。
(六)体检
根据面试结果(如有笔试则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员参加体检。参加体检的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由报考者缴纳。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亚市人社局网上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对反映有问题的,及时调查核实。
(八)聘用
本次招聘的讲解员为合同制,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三亚惠民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再由三亚惠民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到三亚市海棠湾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工作。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通知、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的报考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核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十)注意事项
1、应聘者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本人手机畅通,以免招聘相关信息无法通知;对我院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视为本人自动放弃。凡因应聘者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本院不承担责任,招聘过程中,凡未进入下一环节者,恕不通知。
2、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保留对招聘公告及相关规定的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0898-88985955 1397609****
原标题:2015年三亚市海棠湾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讲解员招聘公告
三亚市城郊人民检察院
2015年11月0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