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安顺市农科院招聘6人公告
七、体检
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等额进入体检。体检在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人事厅、贵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黔人发?2005?4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标准等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院招聘办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体检的考生应在发布体检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院招聘办负责
,考察时间由院招聘办另行通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刑事犯罪的嫌疑人。
(三)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五)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六)报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的。
(七)在读的全日制学生。
(八)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放弃考察的考生应在发布考察公告3日内提交书面承诺书,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放弃。考生放弃考察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九、聘用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在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以上,接受社会监督。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根据贵州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和《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规定,按照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事实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纪律监督
(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根据《安顺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实施意见(试行)》要求,凡负责招聘事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此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贵州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严肃处理。
(三)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851——33234354
咨询电话:0851——38734620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任何培训班。
(二)在招聘过程中,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市人民政府网和安顺农业科技网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招聘单位或市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四)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院招聘办。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陆“安顺市人民政府网”和“安顺农业科技网”。在招聘过程中,院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拟聘等内容)都将在以上网站上及时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原标题:安顺市农科院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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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市农业科学院
2015年10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