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嘉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招2人】
(三)体检
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核
考核由嘉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组织实施。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门户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6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按毕业生报到程序办理,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核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监督和联系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监督指导。招聘程序参照《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各项后续事宜将刊登于嘉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门户网站(http://www.jxrfb.gov.cn/),届时报名人员可到网上查询。
联系电话:0573-82057503,联系人:曹先生。
监督电话:0573-82713133 82228947。
原标题:嘉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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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嘉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嘉兴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5年11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