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陕西省公务员考试调剂公告【招169人】
(二)资格复审
1.确定参加面试复审人选
报名结束后,省考录办按职位对申报调剂考生进行排序,确定参加面试复审人选。
无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依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设定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按合成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合成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50%+专业科目考试成绩×20%。
排序后,按不大与录用计划3倍的比例,依成绩排序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并将报名信息转交有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省垂直管理系统省级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如出现拟调剂人员审查不合格,由省考录办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交资格审查部门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出现笔试总成绩末位并列时,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2.面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
省考录办将于11月5日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公告进入调剂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情况和面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安排。同时,公布各职位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笔试成绩(设定专业科目考试的职位为合成成绩)。
面试前,各有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具体组织资格复审与体能测评。
面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三)面试
面试由省考录办统一组织,各有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配合实施。省考录办将在省政府网和省公务员局网上发布调剂面试公告。
(四)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1(无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3]×60% ?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2(有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3]×50%+(专业科目成绩)×20%?面试成绩×30%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
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含已经公示认可的退役士兵加分。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超过招录计划的,综合成绩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则依次按烈士子女、退役士兵、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的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面试结束次日,由省考录办在省政府门户网发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省考录办按与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招录职位面试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如下办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1.对于面试人数多于录用计划数的,以综合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对于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录用计划数的,有1人参加面试的,如考生面试成绩高于或等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则进入体检;有2人(含)以上参加面试的,除综合成绩排名末位考生外,该职位其他面试人员进入体检。对于该职位末位考生,若高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面试成绩,则进入体检,低于平均面试成绩不能进入体检。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各有关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省垂直管理系统省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六)公示、录用
省考录办统一在省政府门户网和省公务员局网公示考察合格人员情况。对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人员,由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归口印发录用文件,各有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级部门负责办理考生报到、接收等工作。
调剂工作结束后仍空缺的职位,不再进行调剂。
五、纪律要求
实施空缺职位调剂,是切实解决艰苦偏远地区和特殊专业职位招人难、留人难的问题的重要措施。调剂过程各个环节程序不减、标准不降,确保调剂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各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省级各有关招考部门,以及参与工作的人员,必须坚持原则,严肃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严禁徇私舞弊;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对报考人员存在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调剂资格,或恶意注册报名扰乱工作秩序等情形的,将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原标题:陕西省2015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空缺职位调剂公告
陕西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办公室
2015年10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