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选调15人公告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干部调配办法〉实施细则》,市政府办公厅决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范围、名额
面向全市各区县(自治县)部门、市级部门、乡镇(街道)公务员选调公务员13名。面向全市事业单位的事业编制人员选调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事业编制人员2名。
二、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良好,思想品德,工作作风务实,工作能力较强,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评价好。
(二)报名公务员岗位的必须有公务员身份,职务级别为主任科员及以下,并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其中乡(镇)街道及以下工作经历一年以上。报名事业人员岗位的必须为事业编制人员,职务级别为七级职员及以下。
(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获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其本科学历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
(四)年龄33岁以下(198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身体健康。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材料。
1.《市政府办公厅2015年下半年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毕业证书(学历、学位)复印件(研究生报考者需同时提供本科、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工作证复印件及其他能够证明公务员或者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的证明材料。
(二)报名方式。
将报名材料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寄至市政府办公厅人事处。
收件人: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人事处
邮 编:400015
(三)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6日(以收件日期为准)。
四、有关要求
(一)参加考试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须真实准确,经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报名、录用资格。1
(二)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原标题: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5年下半年选调工作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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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0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