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漳平市广播电视事业局专项考试招聘公告【招3人】
3.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应于2015年11月12日前(正常上班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到招考单位领取准考证,根据闽价费〔2007〕196号规定,每人缴纳报名费80元。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委托福建省命题、制卷、评卷。
2.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材料由考生自行购买。
3.笔试时间:2015年11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4.笔试地点:待定,具体见考生《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参加面试人选,按照与每个职位拟聘用人数3:1的比例,从笔试成绩至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
2.面试由市人事局统一组织。参加统一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在漳平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漳平市人事局在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报考者进行报名资格条件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3.入围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2天下午17:30分之前报市人事局确认,由此造成进入面试人员未达规定比例的,经市人事局批准,在报考职位者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加分)×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人选按照与每个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总成绩至低分依次确定。同一职位的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按具有服务基层工作经历者--中共党员者--学历高者--职称高者—少数民族者的顺序进入体检。
2.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的费用由报考者自理。体检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缺席者,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结束,由市人事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4.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而造成职位空缺的,原则上应从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至低分依次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一)综合报考者的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招聘单位结合有关职位需求,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二)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市人事局通知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被确定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聘用制管理,并由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聘用年限5年(含1年见习期),聘用期内不得流动。受聘人员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拒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受聘人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按照漳平市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八、组织领导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本次招聘工作人员专项考试工作,邀请市纪检监察、编制部门参加,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招聘单位(市广电局)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办事,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97-7529126 7532496
漳平市人事局考试中心 林先生
原标题:漳平市2015年广播电视事业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项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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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平市人事局
漳平市广播电视事业局
2015年10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