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省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招聘1人公告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联系方式
地址:厦门市莲前西路192号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办公综合楼四楼办公室
邮编:361008
联系电话:0592-5982292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及福建省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监察室及福建省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710100(省地矿局监察室); 0596-5982515(厦院纪检监察室)
原标题:2015年福建省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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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地质工程勘察院
2015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