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广州市荔湾区桥中街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延期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党建工作指导员队伍,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荔湾区桥中街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建工作指导员,因报名人数未达开考要求,现就招聘延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桥中街党建工作指导员1名。
二、报名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3年以上党龄,时间计算到2015年9月30日;
2、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到2015年9月30日;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文秘及新闻专业,广州市常住户口;
4、具备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公文写作能力,具有计算机基础,能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
5、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积极,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精神。
6、无犯罪记录,无被开除公职记录。
7、桥中街属于典型城中村,社会治理工作任务繁重,受聘人员要适应经常性加班加点及上夜班工作。
三、招聘程序
以下有关时间安排视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者顺延。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延期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0日-11月20日(上午8:30 -12:00,下午2:00-5:30,节假日除外)。可根据报名情况调整。
2、方式: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荔湾区桥中街道办事处(荔湾区红楼路38号)三楼党政办,联系人:林小姐,联系电话:81753363、81764548。
3、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应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党员证明、居民户口簿、工作证或失业证(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计生证等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公招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 取消资格。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其他招考招聘过程中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以及按有关规定不得招聘为党建指导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4、资格审核:报名和资格初审由桥中街党政办组织实施,并通知考生参加考试。
(二)笔试
原则上根据报名情况(按招考职位数与报名人数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确定笔试时间。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桥中街道办事处。
3、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职位所必备的党务理论、计算机和互联网应用等操作知识,办文办事、文字表达以及党建工作方面的能力和经验。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面试人选。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桥中街道办事处二楼会议室。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4、考官由街领导和街党政办、监察室等人员组成。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