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黑龙江哈尔滨市委办公厅选调4人公告
2.面试
按照各岗位选调人数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和人岗相适度。面试满分为100分,按50%折合后计入考试总成绩。
(四)考察
考察人选根据参加考试人员的总成绩,按照各岗位选调人数与考察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总成绩出现并列,面试成绩高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我厅统一组织考察。考察采取到人选所在单位查阅档案、同有关人员谈话等方式,了解报考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需补充人选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召开厅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将采取适当方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办理调转手续
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调转情况的,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调转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办公室(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451-84687309、87657337、13845033080。
原标题: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关于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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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