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淄博高新区宣传新闻中心招聘专业人才公告【招3人】
(三)初试
高新区组织专业考评人员对报名者进行初试,总策划岗位根据本人工作经历、提供作品的水平及获得的奖励给予赋分作为初试分数;播音主持岗位根据本人提供的视频录像中反应的普通话水平、播音技巧、上镜形象和反应能力给予赋分作为初试分数。根据初试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8的比例筛选确定笔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
(四)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5年10月31日上午9:00-10:30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知识。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五)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招聘计划,按照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高于最低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法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沟通能力。专业技能测试主要按照应聘岗位,进行现场操作测试。面试成绩在每个场次结束后当场公布。
(六)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以2:4:4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相同者按照前述条件、笔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依次比较至第一个有差异的因素为止。如仍无法比较,则采用加试的办法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七)考察和体检
根据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分别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工作由组织人事部负责会同宣传新闻中心组织实施。
体检由组织人事部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考察体检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淄博高新区人力资源网公布。
(八)公示与录取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先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相关待遇
正式录用人员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享受国家规定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五、实施与监督
本次招聘由高新区组织人事部负责组织实施。高新区纪委(监察局)全过程监督。
咨询电话:淄博高新区宣传新闻中心:0533—3587810
淄博高新区组织人事部人事科:0533—3586123
监督电话:淄博高新区纪委(监察局):0533—3581545
原标题:2015年淄博高新区宣传新闻中心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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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组织人事部
2015.10.10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