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疆昌吉州环境保护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0人】
(七)考察时间:11月17日-11月22日(预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八)公示时间:11月23日-11月30日(预定,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聘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招聘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及缴费
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17日-10月2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昌吉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昌吉市延安北路217号,昌吉市世纪大道州(市)人民政府政务中心东一楼)进行现场报名。按要求填写《昌吉州环境保护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员额控制数人员报名暨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提供4张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供资格审查、缴费、笔试、面试时使用。考生报考专业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附件3)执行。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本简章及具体招聘职位条件报名,凡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身份证只能进行一次有效报名,报名与笔试、面试使用的有效身份证须一致。
4、考生须提供的资料:报名时,须携带毕业证、有效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2份)。
5、资格审查:由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对应聘者报考资格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初审的人员由州环境保护局直属事业单位员额控制数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进行复核验证,一经发现伪造资料等情形,一律取消报名资格,后果由应聘者自负。经审查合格后,通知应聘者参加笔试。
同一职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1:3,特殊岗位经州环境保护局直属事业单位员额控制数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至1:2。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6、缴费方式:报考人员须持报名表,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上班时间)到州人事人才服务中心现场缴纳报名费、考务费用。报名费每人15元,考务费每科40元。
6、领取笔试准考证: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按网上通知时间,在指定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能力测试和环境保护法基础知识,命制1套综合试卷。总分为100分,其中行政能力测试占80%,环境保护法占20% 。
参考书目:《行政能力测试》(20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10月25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3、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在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hbj.cj.gov.cn)或者昌吉人才网站(www.cjrc.com.cn)等网站上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州环境保护局将对其进行调查、核实。缺考或为零分的,不进入面试,取消报考资格。
4、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按照职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具体招聘职位考生不足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参加面试人员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者,一同进入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人员名单在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hbj.cj.gov.cn)或者昌吉人才网站(www.cjrc.com.cn)等网站上公布。“面试通知书”由本人凭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表在指定时间、地点领取。
(三)面试
1、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中确定的考生。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要求:
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表、毕业证和“面试通知书”在面试正式开始前30分钟到达指定的候考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候考地点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采取汉语答题,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相同者,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进入下一环节。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