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吉林省四平市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检测员)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公益性岗位开发原则,为充实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检测员)岗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统一招聘18名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检测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四平市市区以内户口。
2、年龄:截止到2015年10月12日,男不超过50周岁,女不超过40周岁。
3、与其他单位无任何形式劳动关系,属四平市就业困难对象,享受国家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其他政策不超过三年。
4、社保关系要符合四平市现行政策并自愿参加。
5、岗位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无色盲色弱;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未参加任何非法组织及政治团体;热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有一定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常识。
6、文化程度: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7、招聘人员要服从工作分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时间:2015年10月12日—2015年10月14日,9:00—11:00,13:00—16:00。
地点:市就业服务大厅一楼(八道街与中央路交汇)
联系电话:15043409411 13596606973
携带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照片三张。四平市政府网站上下载并填写《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检测员)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登记表》。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资格。资格审查的,将及时在市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二)考试
考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在四平市政府网站通知。
考试内容:通用知识(本次考试不设指定教材和辅导机构)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次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初选名单。
(三)体检。初选人员确定后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进行递补。
(四)实操考核。经过初选的人员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一组织业务培训和实际操作,时间一周。期间能够认真参加培训,遵守工作纪律,经业务考核合格的,拟予聘用。不能通过考核的不予聘用,并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对拟聘人员名单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
(六)聘用。公示上岗后,签订公益性岗位用工协议。按相关规定,协议一年一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三、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或与用人单位进行问询,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核及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部门:四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部门代码:30001
职位名称: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检测员)
职位代码:01
监督电话:6186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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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9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