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天津和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招聘2人公告【招2人】
(二)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面试前需持相关材料,于2015年11月13日9:00-11:30 15:00-17:00在天津市和平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和平区沙市道1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报名表一份;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4.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5.工作经历证明及养老保险手册、缴费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6.由现工作单位或存档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教育部或天津市教委人才提供的学历认证原件、复印件一份;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具有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从同岗位考生中,按照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审查取得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报区人社局批准后,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六、公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咨询电话:23310779 监督电话:58117680
原标题:2015年和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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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和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招聘计划表.zip
天津市和平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
2015年8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