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北咸安区城乡管理执法局招聘24人公告【招24人】
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由专家命题,面试顺序抽签决定。
面试方案另行制定。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考试总成绩实行百分制。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四)社会实践
旨在让考生更深入的了解城乡管理执法工作,要求通过笔试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全部参加区城乡管理执法局社会实践,时间为10天,定在笔试之后面试之前。不参加社会实践的人员或在社会实践过程中自动退出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不进入面试。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计划数从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并列,以学历高者;如仍并列,以全日制学历者;再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由区公务员局组织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的规定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个人自付。
(六)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主要是进一步审查考生资格,了解考生现实表现,考核不合格取消资格。
(七)公示
经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咸安区公务员局网公示七天。因公示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八)岗前培训
公示结束后,由区城乡管理执法局组织合格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聘用
经培训考试合格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编制计划、人事代理等有关手续,对不服从组织安排和自动放弃(或自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有关要求
1、严格纪律。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应聘人员,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属应聘人员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3、凡与本次招聘工作相关的信息将陆续在咸安区公务员局网上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0715-8322025、8328247
原标题:2015年咸安区城乡管理执法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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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公务员局
2015年9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