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厦门港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人员招聘30人公告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厦门港口管理局决定组织实施直属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现将招聘考试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厦门港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2015年9月)》(附件1)。
三、报考
(一)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登录厦门航运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xiamense.gov.cn) 招考频道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进行缴费和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局批准后方可招聘。
5、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厦门港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www.portxiamen.gov.cn)或厦门航运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xiamense.gov.cn)(以下简称网上考务信息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考流程
1、网上提交个人信息及报名:报考人员请于9月24日上午08:00—9月30日下午17:00登录厦门航运交易所招考频道,提交个人信息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报名系统将于9月30日下午17:00自动关闭,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无法打印准考证,并由此造成不能参加考试。
2、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初审时间为9月24日上午08:00—10月1日上午12:00法定上班时间,由厦门港口管理局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9月24日上午08:00—10月1日下午15:00登录招考频道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9月24日上午08:00—10月1日下午17:00前通过网络进行申诉。
4、网上缴费: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通过网上缴费系统在线于10月2日上午12:00之前支付报名费80元(考生须在缴费前事先办理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缴费系统将于10月2日上午12:00自动关闭,逾期未缴费者,视作自动放弃此次报名考试。
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未达到开考条件而取消招考的,网络银行将退还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的报名费。
5、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且已缴交报名费的报考人员,请于10月29日上午10:00—11月1日上午9:30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