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企、事业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闽政办发明电〔2015〕87号)精神,从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每周二、四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钟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中央、省属驻岩单位可参照我市市直机关工作时间作出安排。
原标题: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龙政办电〔2015〕68号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